关于报送2020届毕业生毕业考核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考核工作,请各学院于5月13日前按要求拟定并分专业上报2020届毕业生毕业考核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考核范围

所有本、专科专业2020届毕业生。

二、毕业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各专业主要核心课程,本科专业(含专升本)涉及课程一般为35门,专科专业一般为24门。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专业需要制定毕业考核方案,本科(含专升本)各专业毕业考核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理论+实践”考试模式,专科各专业采用理论考试模式。

2、毕业考核理论考试试卷为各课程混合卷,题型全部采用选择题,总题量不超过120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3、毕业考核实践技能考试的项目、时间和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各专业情况确定。

4、商学院毕业考核工作根据实际自行组织,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5、各二级学院会同相关院(部)按要求制定2020届毕业生毕业考核方案,提报教务处审核后执行。

四、考核成绩管理

毕业考核中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操作分别记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1、对于采取“理论+实践”考试模式的专业,理论和实践两项考试成绩均合格,考核成绩按“合格”记录;其中有一项考试成绩不合格,考核成绩按“不合格”记录。

2、对于采取理论考试模式的专业,理论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考核成绩按“合格”记录。

3、以毕业论文(设计)等方式进行毕业考核的专业,由学院制定评分标准,按教务处相关要求上报考核成绩。

五、组织管理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请各学院高度重视2020届毕业生各项毕业相关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毕业考核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结合当前教学运行的特殊性,指导拟定考核方案,并对考核内容严格审核,同时对毕业考核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保证毕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20届专业(本科专科)毕业考核方案(模板).docx

教务处  

2020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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