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25 点击数: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精神,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探索疫情期教育领域的有效应对措施,解决后疫情时代的教育面临的新问题,全面提升应对重大疫情的教育治理水平。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本次申报主题仅限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的基础上,开展的疫情风险应急防控管理措施、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学生学习变化态势、课程建设、线上教学优化、家校和社会教育一体化、后疫情时代教育教学的应对策略等研究。旨在集思广益,及时分享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课题研究强调问题的真实性、代表性以及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时效性。
  本次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

  二、申报范围及名额分配
  1.山东省所属学校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单位在职人员均可申报。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申报的,每单位或个人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课题。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
  2.本次课题申报“不受有在研课题不得申报的限制”。
  3.本次课题申报不限额。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所有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
http://jky.sdedu.gov.cn/)申报。申请人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报,申报工作分为两步。
  第一步,3月5日前,请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将专项课题申请·审批书(附件2)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
qlyyxyjwc@163.com
  第二步,3月13日前,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书;经遴选推荐后,项目负责人注册申报人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填报申报材料。
  四、课题管理
  1.本次专项课题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暂无经费资助,立项后,学校根据课题情况开题后,给予经费支持。
  2.本次专项课题结题条件不受《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限制,注重问题解决的实践性。
  3.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研究成果须公开,全省分享。凡立项课题,申报人须承诺在研期间发布不少于2次的成果公报(每个公报字数不少于3000),成为结题必要条件。成果公报电子版发至
sdjyghb2015@126.com
  4.自立项之日起须在两个月内发布一次公报,第二次公报结题前提交即可,结题时须报送结题报告。
  5.本次专项课题的结题期限为2020年10月31日,逾期将作自动撤项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杨冬华,联系电话:15094883653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疫情与教育” 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20年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申请·审批书.doc

 

教务处

2020年2月24日

 

 

 

©2007—2019 by 齐鲁医药学院 开发维护:齐鲁医药学院信息中心 鲁ICP备090717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