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12 点击数: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2)和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3)要求,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下载地址

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sdjky.net/)下载。

二、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一)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不限数量。

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3.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4.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6. “国家重大招标”“国家重点课题” “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资助金额分别为50-80万元、30-50万元、5-8万元、3-5万元。项目负责人可以在资助范围内自行确定申报金额。

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于2020年3月9日前将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qlyyxyjwc@163.com。联系人:杨冬华,联系电话:15094883653.

专家评审

根据各单位推荐数量,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书。

(五)上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3月2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x

附件3:鲁教规办〔2020〕1号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附件4: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x

附件5: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x

附件6:2020年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附件7: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8: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附件9: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doc

附件10: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11:2020年全规办特别说明问题汇总(截止2月10日18时待续……).doc

                                                    教务处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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