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教研室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齐鲁医药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鲁医教字〔2016〕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优秀教研室(含实验、实训中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所有教研室(含实验、实训中心)
二、评选内容
评选内容根据《齐鲁医药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结合《齐鲁医药学院优秀教研室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工作、师资结构与培养、各项成果取得等四个方面进行考评。
三、评选办法与程序
采取二级学院(部)自评和学校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一)二级学院(部)自评
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按照考评指标体系,对所属教研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择优按照名额推荐教研室(含实验、实训中心)参加评选(名额见附件2)。
(二)学校评选
1.学校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实地考察和会议评审。
2.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发文认定。
四、表彰奖励
本次优秀教研室(含实验、实训中心)推荐总名额为17个,通过评审的教研室(含实验、实训中心),学校授予“2019年度优秀教研室”荣誉称号并根据《齐鲁医药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给予奖励。
五、其他事项
1.一票否决项:2018年、2019年教研室教师违背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者;2018年、2019年教研室教师出现一名教师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的;2018年、2019年教研室教师期末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出现“D”级者。
2.材料统计时间:2017年9月至2019年7月。
3.报送材料:优秀教研室申报表(附件3)一式五份及相关佐证材料1份(附目录),电子版附件3、附件4发至邮箱:2742231721@qq.com。
4.报送时间:所有材料请于9月11日中午12点前送至教务处A303,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杨冬华、公雪;联系电话:2829037。
附件:附件1齐鲁医药学院优秀教研室评估指标体系.doc
附件2各院部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3齐鲁医药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表.doc
附件4齐鲁医药学院优秀教研室评审指标具体情况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