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0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职能处室: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按照项目选题和应用推广价值,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

遵循教育教学发展规律,紧密结合学校教学改革重点方向和主要内容,可以从教育理论层面进行创新和突破、对教学改革实践工作产生重要推动作用或对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积极重大影响的研究项目。重点教研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为0.3~3万元,研究周期1~3年。

(二)一般项目

遵循教育教学发展规律,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着重解决影响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环节一般问题的研究项目。一般教研项目分为有经费资助项目和无经费资助项目两类。

有经费资助项目支持额度为0.1~0.3万元,研究周期1~2年。无经费资助项目原则上需自筹经费开展研究工作,如研究成果显著,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可申请转为一般项目,经学校同意后可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立项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立项研究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法科学,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理论基础,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医学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符合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

(二)示范引领、重点突破原则

立项研究要紧密围绕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主题,紧密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教育教学工作实践,重点项目主要解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关键问题,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

(三)注重实践应用、鼓励创新原则

鼓励支持研究和解决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具体问题,项目研究对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促进作用,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支持和鼓励校内外多部门合作开展深层次立项研究,鼓励校企合作、校院合作、校校合作等多种合作形式,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及关键环节与问题进行立项研究,以学校名义申报的联合项目,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立项范围及类别

立项范围及类别包括:01高等教育发展研究、0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03学科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04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05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06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07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08素质教育、09学分制改革、10在线课程开发与建设、11高校服务新旧动能转换、12课程思政、13思政课程、14其他。

四、立项条件

1.教研项目申请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校级教研项目的申请单位一般为二级教学单位、实验实训中心、职能部门、附属(教学)医院等,重点教研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一般教研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

2.研究团队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教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由3-7人组成,主持人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每位教师主持、参与的校级教研项目不超过2项,同时在研的校级教研项目不超过3项。项目主持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含附属(教学)医院教师),项目组成员可为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也可为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鼓励3个院(部)、3个行业、3个校内外人员参与研究。

(2)团队成员应具有与教研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具有完成教研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完成教研项目的良好信誉度;团队结构合理,能充分保证项目研究任务的完成。

五、立项要求

1.已获批的校级以上教研项目,不得申报校级教研项目。

2.与往年的校级教研项目在研究内容上雷同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教研项目。

3.立项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组织和开展项目研究,并按要求进行中期检查,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4.在项目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向教务处提出结题申请。不能按期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申请,并陈述理由,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不能按期结题又未提交延期申请者,经专家鉴定及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自原定结题日期起2年内不再批准其新的教研项目申请。

5.教研项目主要向一线教师和一线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倾斜。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学校根据申报课题质量决定立项数量。

6.各单位需按照《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申报,分配表中规定数量为各单位最少申报数量,多报不限,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学校根据申报课题质量决定立项数量。

六、立项程序

1.教务处下发组织申报项目的文件。

2.由符合条件的团队申报,填写“项目申请书”。

3.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项目的初审,对申请人资格、课题组成员等方面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汇总报送至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召开教研项目评审会,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经费额度,报请学校审批后予以公布。

5.已确定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与教务处签订“项目立项合同书”,开展研究工作。

七、申报材料的报送

1.项目主持人需报送《齐鲁医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各单位根据《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附件2)择优上报《齐鲁医药学院2021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报送时间:2021年11月23日前,材料报送以单位统一报送,逾期申报不予受理;教师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4.报送地点:教务处B105室,联系人:杨冬华、张纪玲,联系电话:2829037(666037),邮箱:qlyyxyjwc@163.com

附件:1.《齐鲁医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2.《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

3.《齐鲁医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4.齐鲁医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教务处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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