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1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2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促进学生学业提升,使在校学生能够按照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顺利完成学业,确保学生成长和成才,依据《齐鲁医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鲁医教字[2016]2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0-2021-1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17级、2018级、2019级达到学业预警或警告条件的学生。

二、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以学院院长或书记为组长的学业预警实施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由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副书记、学生管理科人员、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要依据成员工作岗位进行合理分工,各成员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相互合作,切实做好本学期的学业预警工作。

2.10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学业预警工作实施方案提交教务处。

3.各二级学院应于11月6日前完成学生不合格课程的审核,形成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并根据名单向相关学生下达《学生学业预警(警告)通知单》(附件1)。下达通知单时,应安排专人与学生进行谈话,对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帮助其制定学业改进计划,并加强对该部分学生的学业指导,帮助其提升学业。

4.11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2020-2021-1学期学生学业预警(警告)统计表》(附件2)及本学院学业预警工作实施总结报告一并提交教务处。其中达到留降级条件的,要写出二级学院处理意见,并注明原因。

5.各二级学院做好谈话记录、学生个人学业改进计划等材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齐鲁医药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鲁医教字[2016]24号)》文件要求,对达到学业预警(警告)条件的学生应做到预警(警告)全覆盖。

2.各二级学院对每个预警(警告)学生应建立相应的预警工作档案,预警教育过程应在辅导员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3.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话2829028。

四、附件

附件1:学生学业预警(警告)通知单.doc

附件2:2020-2021-1学期学生学业预警(警告)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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