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量统计流程

作者:<a href="mailto:">教务处</a>    时间:2020-02-23 点击数:

1、教师个人或实验中心根据要求和实际授课情况如实填写《教师工作量统计表》、《实验员工作量统计表》、《实验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2、教师检查个人工作量无误后,将统计表交由教研室主任或实验中心主任初审。

3、教研室主任或实验中心主任初审无误后,交院(部)专人汇总、审核,无误后由院(部)负责人签字;如有问题及时返回修正后再审核签字。

4、院(部)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内送教务处,指定专人汇总并审核各院(部)教学工作量,经确认无误后报送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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