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 href="mailto:">教务处</a> 时间:2019-10-16 点击数:
1、由各院(部)根据实习分配名单按照实践教学科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制打印实习费划拨表,由经办人签字,二级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送实践教学科。
2、实践教学科根据各院(部)提供的实习费划拨表对照实习分配名单审核汇总,填制实习医院实习费划拨总表。
3、实践教学科将实习费划拨总表交财务处审核。
4、财务处审核无误后,经领导审核签字交财务处划拨实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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