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函件起草、印制和发放流程

作者:<a href="mailto:">教务处</a>    时间:2019-04-16 点击数:

1、起草函件内容,报科室负责人审核;

2、填写教务函件审批表,附带函件内容,报分管处长审核;

3、教务处长审核;

4、教学建设科根据行文要求统一编号、统一印制,并做好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的留存;

5、起草部门负责下发,并做好下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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