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别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更改,学信网保留更改前的信息。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2.因更改学籍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已完成毕业生学籍信息确认的,不允许修改学籍信息。
4.学籍信息修改受理时间为毕业前一个学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非在校期间修改信息的,不予受理。
二、进行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单改的,需提交材料: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变更学籍信息申请表”(格式见附表)。
2.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签字按手印。
3.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上明确记录变更事项和变更日期的可予以替代),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户口本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6.高考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7.盖章后的考生电子档案一式两份。(联系招生办公室打印)
8.中学档案,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联系辅导员调取)
9.因户籍错误修改信息的情况需另提供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具体信息变更证明(用山东省公安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居民身份证编号更正证明,加盖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0.涉及出生日期变更的,须提供个人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查后办理;如故意变更出生年月日谋取私利者等不予办理;冒名顶替者提出变更身份证号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11.学生所在的学院、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和学校依次把关,对照有关档案材料,审查学生的申请理由是否正当,材料是否真实,审查学生的入学资格,排出冒名顶替和其他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