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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负责各类教学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拟定各类教学管理文件,并严格执行;校历制定及发放;  

二、负责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工作。拟定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规划。具体组织实施新上专业申报、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建设、专业评估检查与验收工作;组织课程建设、课程评估及优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申报、评估检查与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管理。组织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改革、教材研究。做好各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的改革、立项、审批等协调管理;组织自编教材含教辅材料的立项申报、审批出版等工作;

五、负责教学基本运行管理。依照人才培养方案下达教学任务,实施排课、教学调度、工作量核算、教务管理系统日常运行;负责师生教材征订、发放工作、学生教材费的结算等;负责全校教师开课资格审查、教学准备及课堂教学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校内外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考试改革研究制度建设等;负责学生各类考试成绩管理;负责学生考试违规违纪,与学生工作处、人事处配合做好教风、学风、考风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全日制在校生的学籍、学位管理以及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管理。办理新生入学手续与注册,负责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学位资格审查;负责学生转专业资格审查和手续办理等工作;  

八、负责校内实践教学运行管理。负责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管理,审核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计划,协助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落实;实验(实训)中心、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制(修)订实验(实训)中心、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实验(实训)专项教学检查。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制度建设与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和实践技能竞赛的组织管理等;

九、负责校外实践教学运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工作;负责临床见习、毕业实习等教学环节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并监督落实;负责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后期临床教学的运行管理;定期组织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检查、巡视和评估工作;

十、负责学校教学差错与事故的处理工作;联合教师发展中心、工会做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以及教师学习、培训、竞赛、交流等工作;

十一、配合质量监控与保障中心做好教学检查、二级院系部考核评估工作及督导监控等工作;

十二、协助网络信息主管部门做好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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